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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纪委主要职能

  学校纪委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条规和部署安排,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 指导学校各级党组织进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遵守民主集中制、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的情况。

  三、负责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及工作程序,查处党内违纪案件。

  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信访工作程序,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支持党员和群众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和党内不正之风作斗争。 

  六、参与学校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 

  七、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纪检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八、承办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党风党纪工作事宜。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主要职责

   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与监察处合署办公,实行对外两块牌子(即纪委办、监察处),对内一套班子的工作机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校纪委的日常工作。组织拟写纪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题报告以及有关会议等文件和材料。

  二、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做好党纪政纪教育工作,开展纪委监察业务培训、调查研究等具体工作。

  四、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参与干部的考核、考察、选拔和评议工作,负责全校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五、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受理来信来访中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检举和控告,做好信访举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六、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及时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

  七、受理党组织、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对学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工作情况实施专项监督检查。

  九、 负责纪委、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日常行政事务及对外的联络工作,负责印章、介绍信的使用和保管。

  十、完成上级纪委、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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